关于不再受理居留公证并调整认证费用的通知
2018/03/07
一、即日起,我馆不再受理《居留公证》申请。申请人如须办理,可先在德国当地公证机构或政府部门办理公证,并办妥德国联邦行政管理局的认证后,再前来我馆申请办理民事认证。
二、我馆自2018年3月9日起,调整认证文本内容涉中国公民有关认证规费收费标准,具体如下:
民事认证费用从15欧元降至6欧元;
商事认证费用从35欧元降至13欧元;
急件服务费用维持不变。
驻慕尼黑总领馆
2018年3月6日